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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沈13条”加强市场监管部分政策解读
时间:2017-06-14 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

 第七条政策解读

  【原文】严厉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房地产销售和中介行为的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各地区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内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明确监管部门,配备监管人员,建立房价异动区域销售现场日常巡查与现场检查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许先售、捆绑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责令限期整改。对妨碍执法检查或逾期未整改的,要暂停其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要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性质恶劣的,要依法清出市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房产局、规划国土局按职责分工建立二手房网签系统,进一步规范存量房市场秩序和中介机构行为。

  【释义】

  1.严厉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6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要求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大意义,通过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当利益,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对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要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和广告,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市场。该通知规定,要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主要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同时规定,对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五种措施,即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按照住建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房产局对意见中提出的六种但不限于这六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打击。近期,按照省住建厅的部署和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市房产局将针对房地产销售市场存在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的专项整顿行动,之后要强化对日常投诉的受理和跟踪检查。

  2.市、区房产部门按职责分工建立两级监管体制。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房地产销售和中介行为的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前不久,住建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条例为住房租赁和销售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和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房产局将按照住建部的新要求,制定好以住房租赁和销售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监管办法。同时,强化对房地产销售和中介行为的监管,关键在区,因此本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内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明确监管部门,配备监管人员,建立房价异动区域销售现场日常巡查与现场检查纠错机制。目前,有的区房产管理部门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监管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近日,市房产局要求各区房产管理部门一定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尽快抓好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的区房产管理部门,市房产局要进行通报批评。

  3.市房产局、规划国土局按职责分工建立二手房网签系统。网上签约是二手房交易操作标准最后一个重要配套环节,对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市场秩序和中介机构行为来说意义重大。所谓二手房网签,即二手房网上签约,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操作系统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是由市房产局会同市规划国土局推行的一个网上交易系统。这个系统运行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核验买卖房屋权利状况、签订买卖合同都可以在网上进行。二手房网签的优点在于:一是房源信息更加可靠,确保交易的房屋没有权利瑕疵;二是交易过程全部信息化,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递件的时间;三是二手房交易信息上网后有利于政府部门对二手市场进行监控,特别是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和制约。市房产局计划用2-3个月的时间启动二手房网签系统,力争年底前进一步建立二手房交易信息发布系统,打造全市统一的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最终实现二手房交易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查询、经纪合同订立、买卖合同网签、交易资金监管、登记进程实时查询及房产中介机构管理等闭环式的全方位、全过程的二手房交易监管。

  责任部门:市房产局市场处

  配合部门:市规划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开电话:2297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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